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企业新法人身份证件原件。
3、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单位公章、银行预留印鉴(财务章+人名章)、法人名章。
6、单位公司章程复印件,及控股超过25%(含)的股东证件复印件(股东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股东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分公司、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上级法人或主管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或提供机构信用代码号)原件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
8、如法人不是北京户籍,需要提供一下二项之一:北京社保卡、北京居住证
9、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单位则需要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出租房为个人则需要提供房本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
★户名变更:工商局名称变更证明原件;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本复印件,新公司章程复印件及控股股东证明(大股东若为单位需提供该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旧公章、旧财务章、法人章。
★地址变更: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房本复印件。(如承租方非本单位还需提供无偿使用协议及该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人变更:新公司章程复印件及控股股东身份证原件(大股东若为单位需提供该单位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旧法人章。办公地址租房合同及出租方正明(营业执照或者房产证复印件), 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预留印鉴:变更单位户名或者法人、负责人的,需提供新旧两套预留印鉴,新预留印鉴人名章如为非法人或者负责人的还需提供预留印鉴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提供的同意书。
公司工商变更后,需要及时变更开户行信息,以上是变更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备注:
1、每个开户银行的要求可能略有不同,请办理前先咨询自己公司的客户经理;
2、如果企业变更了注册地址,变更银行信息时一般需要上门核查、拍照;
3、如果企业变更了公司名称,变更银行信息时需要提供工商出具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4、银行信息及时更新否则会影响使用;
5、企业变更了名称、住所、法人、印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都需要去银行变更开户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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