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最新新闻
1  北京代办公司减资,专
2  北京财务公司专业代办
3  北京工商注册代理:专
4  北京工商注册代理公司
5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专
6  北京代理记账公司哪家
7  北京注销公司,专业财
8  北京济南公司注册,找
9  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
10  注册分公司,扩大经营
热门新闻
 增值税发票360天认 43567
 中企昌祝新老客户,春 19781
 2月8号之前的新客户 19346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 17729
 企业变更登记 17552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即 14631
 刻章 14429
 北京市各登记注册部门 14357
 国税及地税登记(&n 14016
 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 13774
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平台
 

   新闻中心  

公司注册选择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时应具备的条件,工商局的具体规定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中企昌会计-注册地址 发布时间:2021-1-16 11:43:28 阅读:587次 【字体:

工商局关于公司注册的要求取下:

    申请人采取自主承诺申报办理住所登记。市场主体应当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非住宅类规划用途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并对住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负责。

    除填写登记表格相应内容外,应提交产权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的不动产登记(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而且权属证明记载的房屋用途应为非住宅(公寓、别墅)类性质。

​    如果选择的房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可据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    1、如果您选择的房屋不在上述之列,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您可根据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    (1)房屋位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的,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提交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

​    (2)房屋属于中央单位的,提交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3)房屋属于国务院各部委的,提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    (4)房屋属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的,提交中央企业出具的证明文件。

​    (5)房屋属于市级以上各类园区内的,提交园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6)房屋属于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利用工业、仓储等用途的房产从事商业等其他用途的,提交市国资委出具的证明文件。

​    (7)房屋属于宗教系统的,由市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宗教房产《确权通知书》,或提交该宗教团体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    (9)房屋属于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使用许可证》。

​    (10)房屋属于宾馆、饭店(酒店)的,提交加盖宾馆、饭店(酒店)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1)注册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并提交加盖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12)注册在人防工程或普通地下室的,应提交人民防控工程使用许可文件或区县建设(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

​    (13)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应由市邮政管理局在登记申请书中盖章,并提交市或区城市管理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复印件。

​    2、如果您申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应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房屋使用性质的相关手续,并到登记机关领取并填写《关于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

​    3 .如果您所选择的房屋产权人为境外机构或个人,产权人应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出租业务。(出租房产面积在 500 平米以下,且房屋购买时间在 2006 年 7 月 n 日之前除外)

​     4 .以下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可以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但注册地址属于住宅或己注册的关联企业因在其住所无法取得联系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 

​    1 )子企业或参股企业与母企业; 

​    2 )基金公司与管理该基金的基金管理机构; 

​    3 )有限合伙企业与合伙人(属企业性质的)。 

​    5 . 《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 2018 年版) 》 规定,本市禁比京外中央企业总部新迁入。中心城区(含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严控新设和迁入市属国企总部,严控市属国企在城六区新设子公司、分公司(实施重组的企业除外)。

​    6 .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将其名下的自有房屋用作住所(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的,经登记机关在线核查不动产登记有关房屋权属、用途、地址等信息一致的,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    7 .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的,须在电子商务平台内先开办有相应的网店或有属于其本人的专有网络经营场所,再中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中请人提交的经营场所证明须为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以上是公司注册、变更提供的经营场所,需要具备的条件。

除以上证明文件外,还需要提供住所证明文件,该文件需要产权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


注册公司、注册地址、地址变更、集中办公区地址

咨询电话:400-892-8180

服务区域:北京、济南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代理记账济南代理记账北京社保代理济南会计公司北京会计公司北京公司注册济南公司注册
     关于我们 | 服务项目 | 服务流程 | 收费标准 | 代理记账 | 联系我们 | 手机站点  
北京会计公司 北京代理记账 北京财务公司 北京记账公司 北京记账报税 北京做账报税 小规模代理记账 小规模记账报税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
济南会计公司 济南代理记账 济南财务公司 济南记账公司 济南记账报税 济南做账报税 小规模代理记账 小规模记账报税 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 一般纳税人记账报税
北京代理记账 济南代理记账 海淀会计公司 朝阳会计公司 东城代理记账 西城财务公司 丰台区会计公司 通州区会计公司 济南历城区会计公司 济南高新区会计公司
版权所有 2006-2023 中企昌财税 京ICP备09025059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12号
咨询电话:400-892-8180 邮箱:zqc@bangni100.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88号长银大厦12C02